申请办理抵押物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:
1、抵押物登记申请书一份;
2、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各一份;
3、有关动产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凭证复印件;
4、抵押物清单;
5、抵押物所有权、使用权及占管状况证明;
6、股东(董事、共有人)同意抵押证明书;
7、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营业执照及复印件,
8、双方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。
9、抵押人、抵押权人书面承诺书;
10、抵押物勘验记录表;
11、核发《抵押物登记证》记录表;
12、抵押物登记审批表;
13、其他需提交的材料。
发布日期:[2007-11-02]